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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~201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试实施意见(下)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13-06-25 】

为进一步加强课程考试的考务管理,严肃考风考纪,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,特提出以下安排意见:

一、成立学校考试领导小组

组 长:彭春雷

副组长:李 伟

组 员:王鹏程 林国志 孙国文 李建民 华 波 赵遵强

二、成立校、学院两级巡视小组

1.成立校级巡视小组,负责全校范围的巡视,检查考试秩序、考风考纪等情况。

组 长:彭春雷

副组长:李 伟

组 员:(以姓氏笔画排序)

马 敏 孔志峰 牛 东 王目君 王鹏程 王增贤

刘桂传 华 波 孙兆平 孙国文 孙爱玲 朱玉云

张如恭 张洪涛 张海东 李建民 李洪亮 杜江山

杨 峰 陈义成 陈玉社 林国志 周世昌 颜世义

段桂运 赵遵强 赵景训 高慧英 黄庆玉 蒋士民

2.各学院(部)成立考试巡视小组,巡视本部门课程、学生的考试工作,巡视小组名单报教务处。各巡考小组若发现违反考场纪律现象,要如实填写巡考记录表,并于当场考试结束后送交教务处考务中心。

三、抓好考前动员与教育

各学院(部)要按照《泰山医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考试纪律的意见》执行。各教研室要提高命题质量,不做提示性辅导,严守保密制度,不漏题。严禁用邮件从网上发送试题,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。要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以严肃考风考纪为主要内容的考前教育,杜绝作弊。发现作弊者,将严肃处理。

四、各科试题均出同一水平的A、B卷(试卷格式按教务处关于规范试卷格式的通知执行),经教研室主任审核无误,课程所属学院(部)领导签字后,务必提前十天交教务处考务中心统一印制(A卷纸质版,A、B卷及A、B卷评分标准电子版同时交考务中心)。考试完毕,试卷当场密封。要采取集体流水阅卷,成绩核实无误后,再拆密封线,由二人以上进行统分。成绩一旦确定,严禁改动。

五、监考教师原则上由课程所在学院(部)派出,教务处考务中心统一协调,一旦确定,不得私自替换,有特殊情况者,必须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调换。监考教师提前20分钟入场,检查座次是否合理,保持考场清洁,保证考生单人、单桌考试,检查考生的个人证件。要遵守监考纪律,履行监考职责,教育学生严守考场纪律。发现学生违纪、作弊,要立即采取措施,并如实填写考场记录,及时交教务处考务中心。

六、各学院(部)将考试安排及时通知学生;学生要带学生证(或身份证)进入考场,并对号入座。

七、学生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缓考者,由本人提出申请,学院(部)领导签字、盖章,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缓考。

八、考试结束后,监考教师认真填写考场记录(一式两份),一份交考务中心,一份装入试卷袋内教研室留存。

九、考试结束后一周内,任课教师按照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要求提交考试成绩。

十、课程考试结束后,各学院(部)将学生对监考教师评议表收齐交考务中心存档。

教务处

二○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